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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时间:2012-04-11 阅读: 次 来源:



局领导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2012年4月6日,市住建局胡元华副局长、刘强副局长组织局房屋租赁处、风景处、住房保障处、房屋产权监理处、房监处、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中层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此次活动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同志之间坦诚相待,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首先刘强副局长结合住房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管理、风景区管理工作实际,对信访接待、窗口服务等提出了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自己对创新社会管理、学习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理论等谈了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窗口部门的同志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为全市创新社会管理作贡献。特别是针对住房保障工作这一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实事工程,要求市住房保障处、市住房保障中心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学习,对公共租赁住房后续服务管理创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督促检查,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让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别是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来信、来访、来电,要耐心细致按政策作好解释工作,力争让群众满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胡元华副局长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同时,要求住建局政务大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窗口服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咨询人员要熟悉掌握办事流程,方便老百姓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房改、保障性住房申请等业务,要按照“三个建设年”要求,组织抓好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针对国家审计署提出的我市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进行讨论,要求大家要大胆创新,多方参考外省市的一些好做法,摸清底数,做好测算,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出整改措施报政府审定,同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最后局领导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讲政治、顾大局,要加强团结,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昂扬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

         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学习、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示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端正和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住建工作作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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