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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岗位职责
时间:2016-12-15 阅读: 次 来源:

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人事处岗位职责

 

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随时检查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向局领导请示、汇报本处工作;
2、负责全局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的考察、任免及全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及人事调动工作;
4、负责制定本处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
5、负责组织审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及办理离(退)休工作;
6、根据上级和局党委的指示、决议或决定,组织拟制有关文件、报告;
7、全面负责本处的业务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本处工作人员完成交办的工作情况;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统筹安排本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抓好分管工作;
2、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组织人事的具体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清装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查阅人事档案制度;
4、负责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人事调动具体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年审等日常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编制填报、管理及人事报表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科员岗位职责


1、根据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
2、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岗位培训、伤残人员登记评定等工作;
4、完成劳资报表等相关业务报表的填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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