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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建通〔2017〕455号
关于开展2017年村庄整治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
为全面了解各区(县、市)2017年村庄整治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11月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将对各区(市、县)开展相关督查。
一、督查内容
(一)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50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省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1000个村庄整治,完成1000个村庄规划,垃圾收运系统基本建成、污水治理设施开工建设”(贵阳市51个)。
(二)5%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绿色村庄创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 “加强绿色村寨建设,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不少于5%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
(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1号),贵阳市2017年需完成750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同时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行政村全覆盖。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阶段
自查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2日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村庄整治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考核表》,10月23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含自查评分、进度分析、存在问题、按时完成目标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督查阶段
督查时间及分组情况:10月23日至10月27日
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工作。请各区(市、县)准备好自查表、书面汇报材料、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文本、村庄规划图册(尚未完成的作情况说明)等资料。督查组将进行实地检查,每个区(市、县)抽取村庄整治示范点、绿色村寨、人居环境示范点各1个。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