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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历史发展情况
“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前身最早是1949年12月成立的“贵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五十多年来,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经历了风风雨雨、分分合合,曾先后与市建设局、财政局、建工局、省公产处、基建处等单位几分几合,在曲折的道路上不断发展前进。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管理机构才稳定下来。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1949年12月——1955年12月)
1949年11月15日贵阳解放,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12月1日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下称“房管处”)。 1950年组织机构扩大,设立秘书、财务、行政(业务)三大科,共30人。主要任务是:配合军管会接管旧政权的房地产,清理代管出走人员的房地产,管理经营公有房地产,调配公产使用。
1950年11月9日,市政府鉴于房管处与建设局在工作业务上关系极为密切,决定将房管处与建设局合并,对外名称仍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及“贵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房管处与建设局合并后,增设公房科管理经营公有房地产。
1952年6月,市政府鉴于房管处在财务收支上与财政局有密切联系,决定将房管处与建设局分开,转与财政局合并。合并后仍保留财政局和房管处名称,保留原有的公房科。1953年5月,与房管处同时成立的贵阳市民政局所设的地政科也并入房管处。此后,房政地政由房管处统一管理。
1954年1月1日起,为更好地发挥房管处的行政主管职能,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又将房管处与财政局分开,单列编制。分开后的房管处设秘书科、公房科(兼管私产)、地政科。1957年4月,地政科调归市建设委。1959年增设材料科,1960年后又增设财务科和人事保卫科。
二、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处(1955年12月——1963年10月)
1955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改为贵阳市人民委员会后,房管处于同年12月26日全称改称“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处”(下仍简称“房管处”)。房管处于1954年12月建立了中共党支部,1959年7月成立了党的总支部。
从1956年到1958年期间,房管处建立了修建队伍和建材生产加工企业,并逐步发展扩大。1958年下放部分直管公房到云岩、南明两城区,成立区房管机构,后又成立了市房地产管理公司,房管处从而成为有下属单位的管理领导机关。
1962年6月,贵阳市调整建筑队伍,将房管处和建工局两单位合并。合并后仍称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原建工局建设制撤销,其所属单位,统一由房管处领导。合并后机关科室基本以两单位原有的科室进行设置,并建立中共房管处党组。
1962年末,建筑队伍再行调整,恢复建工局,因而房管处与建工局复又分开。
三、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1963年10月——1976年)
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1963年10月省委、省人委批准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处改为“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下称“房管局”)。
房管处改为房管局后,成立了党的委员会。局机关设秘书、人事保卫、房地产管理、生产计划、基建、财务、劳资、物管、设计、技术、地政等科室。改局后的第二年,调整下属机构,增添了建材生产加工和运输企业,扩大了房屋修建队伍,并成立了集体所有制修建企业的联合组织“贵阳市房屋修建联社”。在此期间,房管局担负了全市的房地产管理和全市的房屋修缮和建筑任务(此期间,市属建筑系统调归省管)。
1965年11月,为实现贵阳地区房屋统管,省人委批准省公产处、基建处归并到房管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房管局于1967年4月被造反派“夺权”,各项工作陷入瘫痪。
1970年3月,经贵阳市革命委员会决定,由房管局和原建设局合并成立“贵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未正式设置科室,只设置了办公室、生产、财务、政工等工作部门。
1973年6月,中共贵阳市市委下发通知,恢复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恢复后的房管局,建立了中共房管局核心小组,设办公室、房管科、修建(生产科)、财务计划科、劳动工资科、物资管理科、保卫科、组织科、宣传科,共43人;下辖原有的5个房管站和部分修建队伍。后来调整下属单位,成立了贵阳市房屋修建公司、贵阳市云岩房地产管理公司、南明房地产管理公司。恢复后的房管局,主要任务是管理直管公房和修建部分房屋。
四、“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房地产管理局(1976年10月——2001年)
1976年10月结束了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房管局对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力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行政管理和市场管理体系,同时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在局机关设置上,以原有科室为基础,1978年8月增设基建科。1984年1月房管局与市房屋统建指挥部办公室合并,合并后仍为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1987年2月复又分开);1984年4月将13个科室(包括工会、共青团办公室)约70多人缩减为3科1室(房管科、综合科、技术科、办公室)33人,1984年9月成立政策研究室,1989年7月撤销房管科,1994年政策研究室改为法制科(后为法规处)。
1996年12月,局机关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为:政工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生产技术处、财务审计处,行政编制37人 。
在管理与经营机构上,1984年4月成立了地政处(1987年8月并入土地局)、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1989年7月成立房地产交易所(后更名为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原南明房地产管理公司改为公房管理处;1992年10月,各房管所由公房管理处领导改为由房管局直接领导;1995年9月,成立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在房地产开发上,1984年9月成立房屋经营建设公司,1989年7月原云岩房地产管理公司改为危旧房改造公司,1992年10月成立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和民用建筑开发建设公司,1992年12月房屋经营建设公司与香港吉祥产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贵州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中介服务上,1986年至1994年,先后成立房屋拆迁代办所、房屋拆迁安置公司。1994年后,8个房管所增挂了物业管理公司牌子。
除上述机构外,还设立了房屋管理设计和白蚁防治科研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在行政管理机构调整的同时,房管局党委的组织也进行了调整。1978年5月撤销的核心小组,成立党组;1984年5月撤销党组,成立党的委员会。
2001年,原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所隶属的“贵阳市房屋经营建设公司”、“危旧房改造公司”、“贵阳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贵阳市民用建筑工程处(贵阳市民用建筑开发建设公司)”、“劳动服务公司”6家企业划归贵阳市新世纪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五、2001年至今,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机构示意图如下:
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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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介绍如下:
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依法对本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负责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审核拆迁代办单位资质;受理、调解、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入之间因拆迁安置问题引起的纠纷。
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及注销登记手续;审查办理房地产交换、买卖、租赁、抵押登记;办理商品房注册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
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划,制订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应的配套办法。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规定,对1958年至1966年5月15日期间被纳入社会主义义改造的私人出租房屋,以及1966年5月16日至1976年10月6日(文革期间)被挤占、低价收购、无偿接管和改造的私人住宅等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接待咨询、政策解答和办理落实私房政策业务。
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受理贵阳市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查和相关业务办理;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受理各类房屋的结构安全鉴定工作(包括正常使用、改变原设计用途、意外灾害事故造成房屋损害、装饰装修、基础开挖、炮震影响房屋安全等情况);承担由司法部门委托的房屋安全司法责任鉴定。贵阳市的白蚁防治工作。
房管所——共八个房管所,主要负责管理贵阳市云岩、南明两城区直管公房。按法规、政策要求,办理(更换)房屋租赁合同,维护其租赁关系的合法性;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与维护,保证使用安全,并负责租金收缴。
二、贵阳市房地产建设成绩回顾
解放初期,房地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接管旧政权的房地产,建立起新的房地产管理制度。194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贵阳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接管布告,宣布对国民党党、政、军、特各机关及应予没收的战争罪犯、官僚资本、反革命首恶分子的房地产实行军事接管。1949年11月至1950年,人民政府共接管房屋9203房,约18万平方米,土地2500亩。接管的这些房层土地,归国家所有,属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
1952年至1958年这一期间,重点工作是加强对私房的管理,规定私房出租须使用统一的租赁契约和统一的租金收据,私房买卖须经房管部门审批。
在1959年至1966年这一期间,主要是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和处理工作遗留问题。1958年的大跃进,使城市人口激增,房极为紧缺,因此房管部门于1958年至1960年修建了一批简易住房,同时改造原有旧房扩大居住面积,以应急需。
“文化大革命”中,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受到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拨乱反正,恢复了对房地产的管理。1977年至1978年,大力收缴公房租金旧欠,把“文化大革命”中欠缴的400万元租金大部分收回。1979年8月,成立贵阳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着手清理解决“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侵占的私人房地产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从1979年开始,加强公房修缮,力争把“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失修失养状况扭转过来。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贵阳市房屋建设得以大步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步开放,商品房经营开始兴起。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及房管部门在21世纪80年代,主要抓了四件事:一是1984年4月调整了房地产管理机构,加强房地产管理、地政管理和房屋拆迁管理,并于1989年7月成立了房地产管理机构;二是于1985年8月制定了房屋买卖管理办法,规范交易行为;三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于1984年至1986年进行全市城镇房屋普查,摸清了本市房屋“家底”;四是在房屋普查基础上,大力开展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对全市房屋进行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面登记。
进入20世纪90年代,改革和建设的步伐加快,房地产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房地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发展市场中介,保护平等竞争。市政府于1993年7月公布了《贵阳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有关部门于1993年1994年先后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以经营企业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对房屋出租实行租赁许可证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1月通过了《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此外,有关领导机关和房管部门还适时举办房地产交易大会和展销活动;充实扩大市场管理机构,建立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交易各方提供规范高效的场所。
贵阳市房地产发展史上的部分重要项目:
1、 住宅项目
“模范工人宿舍”——1952年,省市人民政府为改善工人的居住条件,由省财政拨专款万元,在次南门贵溪路口处修建了一批工人住宅。1953年竣工,因安排的住户多为工人劳动模范人物,而被称为“模范工人宿舍”。宿舍为为砖木结构,住房、厨房、厕所、浴室分别建筑,共19幢。住房部分12幢,二层,其中,家庭住房6幢,每幢33间,每间住一家;单身住房6幢,每幢33间,每间住4人。“工人宿舍”是解放初期在当时条件下,修建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住宅小区。现已拆除。、
“金顶山小区”—— 位金顶山上,占地253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共70幢,1983-1993年修建。
“沙河花园小区”——位于大营坡,规划占地258亩,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1994年开工建设
“黄山冲小区”——位于新添大道西侧,占地2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青山小区”——位于车水路旁,占地450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1995年5月开工建筑。
“东山小区”——位于东山路与蟠桃路交界处,占地350亩,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1995年开工建设。
2、 非住宅项目
贵阳市50、60年代修建的金桥饭店、邮电大楼、省展览馆等,都是当时最为宏大的建筑。
80以来修建的高大建筑星罗棋布,其中贵州饭店、金筑大酒店、省体育馆、省老干活动中心、金阳行政中心等,代表了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建筑水平,展现了贵阳市新的风貌。
“金桥饭店”——座落在瑞金南路市西河畔,1959年开工建设,1960年建成。占地12622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11142平方米,主体建筑8层,高34米,钢混结构。建成后,曾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招待所,现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邮电大楼”——座落在中华南路遵义路东北端,1959年9月开工建设,1963年8月竣工,建筑面积13792平方米,钢混结构,高43米、9层,是国家邮电部和省邮电局为改善本省邮电事业面貌投资340万元修建的全省最大的综合性邮政通讯设施。
“贵州展览馆”——原名红太阳展览馆,座落在遵义路中段。1968年9月开工,1969年底建成,占地面积36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578平方米,钢混结构,共3层。开馆接待的日容量可达3万人。全部建筑总投资900万元。
“贵州饭店”——座落在北京路中段,1985年10月开工,1989年10月竣工,主体建筑面积38100平方,高107米,31层,为三星级酒店,总投资5474万元。
“贵阳海关大厦”——位于遵义路,1988年开工,1990年7月竣工,建筑面积10495平方米,楼高70.5米,18层,投资1120万元。大楼顶部四面有直径5.5米的报时大钟。已成为贵阳市标志性建筑之一。
“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位于金阳新城区,占地723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由行政办公楼、会议中心、体育中心、酒店等建筑构成。2004年动工,2004年一期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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