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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府通【1992】145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申办主体
1.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实施贵阳市属地范围房改工作;
2.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是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4.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5.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申报材料
1、规划部门审核的方案; 2、 经济适用房计划; 3、集资资金监管证明; 4、 成本预算; 5、 土地使用证; 6、集资建房申请报告。
审批
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机构
是否发证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电话
附件下载
办理流程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备 注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