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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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复印件每页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公章;
3、请准确填写申报的开工面积和合同价款;
4、施工单位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装修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入黔企业应提供入黔手续。
5、产权人进行装修的提供产权证明,非产权人进行装修的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产权人同意承租方进行装修的证明。
6、提供装修项目建筑物原始平面图及装修水、电、施工平、立、剖成套图纸和消防图纸;图纸的图标内容应完整、准确并提交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资格证明。
7、涉及建筑物外立面更改、扩建或搭建、占用公共空间的装修项目须提交规划部门同意文件。
8、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
9、施工组织设计目录应标清页码并与正文内容相对应,避免前后内容不相符及漏项、缺项。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名单、个人资料信息、职责、巡查制度等。
10、其他资料包括施工现场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生产企业、阻燃性能等指标等明细资料。
11、以上资料及申请表两套。
12、申请表封面向上,封底向下,第二页、第三页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申请表装订成册并加盖齐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