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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手续?
时间:2012-04-19 阅读: 次 来源:

 
 
如何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手续?

答:
一、受理部门
1.资料受理: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5楼,电话:5817333转80504)(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2.业务受理:贵阳市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贵阳市新华路23号11楼1105室,电话:5819323,传真:5819323)(以下简称“安监站”)

二、相关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
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 28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3份(附磁盘)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措施。
4.安全机构的设置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职称、上岗证。
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证明。
8.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管理文件和参保的有效凭证。
9.在建工程清单、自查报告。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
11.企业自我评价制度及评价报告。
12.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相应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合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特种专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均审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事程序及时限
1.申办单位备齐上述有关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后,交交易中心窗口。
2.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报送的资料逐项核对有无缺漏。无缺漏的,出具资料评审记录(收条),双方签字确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资料,进入下一流程。对有缺项的,出具《申办资料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缺项名称,双方确认,退回资料,申办单位及时补齐(完善)资料后,重新申办。
3.交易中心将收齐的资料在半个工作日内移交到安监站。
4.安监站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办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情况通知单》交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半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单位。
5.初审合格的,安监站上报住建局审批后报省住建厅进行复审。
6.所有流转的资料,接交双方均应作好资料移交记录,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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