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屋鉴定怎样收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收取的鉴定费属贵阳市财政非税收入,具体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价房[2007]277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按结构形式分,大致为:木结构房,2元∕㎡,砖木结构3元∕㎡,砖混结构3.5元∕㎡,钢筋混凝土结构4.5元∕㎡。住宅单套不足400元按400元计收。非住宅乘以1.4的系数,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1.2。
鉴定费优惠正常规定: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价房[2007]277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享受正常优惠的减免范围为:义务教育的学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鉴定为危房的,减半收取;残疾人、孤儿、特困家庭、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鉴定为危房的,下岗职工的非经营性用房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