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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建通〔2017〕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燃气行业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题会的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分管领导在检查我市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和燃气供应保障时的指示,现就春节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密防控,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在春节期间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期间继续生产、经营的燃气场站和经营站点,各燃气企业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巡检;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加强监护。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防范应对工作,继续做好凝冻期间供应保障措施,确保我市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二、积极储备,确保春节期间燃气稳定供应
各燃气企业要积极购进、调配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确保燃气需求高峰的供应,燃气企业要在近期提前进行后续资源的采购,做好资源储配,市住建局将对燃气的销售量和库储量进行跟踪,确保在春节期间全市液化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三、加强应急值守
春节期间我局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同时要求各燃气企业加强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加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各区、县、市住建局要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非法经营的行为,应组织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打击,维护广大燃气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规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燃气企业将春节期间的工作情况于2月3日中午12点前书面反馈燃气处汇总。
2017年1月24日
(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8657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