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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建通〔2017〕307号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建房通〔2017〕2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企业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按通知时间及时报送监督检查资料。
附件: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7月14日